南都讯 记者李洁琼 因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,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被处以35万元罚款,同时,徐洋健(时任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小企业业务部客户经理)因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,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。近日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发布了这一处罚信息。
据悉, 浙商银行是十二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速速查,于2004年8月18日正式开业,总部设在浙江杭州,系全国第13家“A+H”上市银行。2018年3月1日,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成立。
记者注意到,“因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”目前占据金融监管部门处罚案例较大比例,“审慎经营”是金融行业监管重视的问题,包括风险管理、内部控制、资本充足率、资产质量、损失准备金、风险集中、关联交易、资产流动性等。
此外,浙商银行今年内已多次被罚。1月,上海金融监管局披露的罚单显示,浙商银行因小微企业划型不准确、信贷业务不规范经营、资产池业务未纳入统一授信管理、跨境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、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违法违规行为被责令改正,并处罚款1680万元。
3月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滨海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,浙商银行滨海新区分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,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滨海监管分局处以30万元罚款。
4月,国家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速速查,浙商银行杭州分行被罚款70万元,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: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中签订空白合同,向保证人隐瞒实际贷款金额;员工与客户发生非正常资金往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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